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何去辨别商标局是否受理了呢?

如何去辨别商标局是否受理了呢?

作者: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7 08:39:00

商标申请之后不知道有没有正在的受理,该怎么确认呢?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去商标局的网站上查询商标,注册的商标在网站上输上名字和类别都可以查到,所以,很多人在注册商标之后就去查询,然后查询的结果很失望,没有查到。这个属于正常现象,商标局的数据更新并非是及时的,有几个月的空白期。这个空白期原因应该是商标局受理的商标申请量很大,需要分类总结等等原因。如何去辨别商标局是否受理了呢:

1,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这个文件是证明商标局已经受理商标局的有力的证据。

2,代理公司给予的电子受理号这个是证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端口已经申报了商标,至少表明商标已经申请上去了,不用担心没有申请。

了解的人可能都知道商标从申请到下证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长治商标注册一般都是在企业项目开展之前就要申请注册,但也有很多企业是在已经宣传推广之后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然后才开始着手商标注册,这时面临的风险就大上很多了。很多企业申请人也都问过小编商标注册可以办理加急注册吗?今天,公司就有加急注册流程吗?进行相关介绍。

商标注册是商标法的一种法律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步骤很多。商标局提出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发给初步审查批准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的,认定该成功。商标生效后,受法律保护。人享有该商标的专有权。但是商标申请注册通常需要很长时间。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由于商标注册时间较长,一些企业需要尽快使用商标,将更加着急。那么我们能申请加急商标注册吗?不能办理紧急手续,目前还没有紧急的商标注册服务。

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办理下列手续。商标查询后,提交申请书,进行商标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经第一次审查公告后,即告生效,无异议。由于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整个过程要成功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某个步骤过程失败,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有加急注册流程吗?虽然申请并不紧迫,但企业急需商标时,可以通过商标转让选择快速取得注册商标。不过转让的商标费用也是远远高于商标注册的费用的。小编建议您一定要尽早,抓住早期的这个时机可以说是成功的重要一步。

注册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解决办法。在收到商标驳回的时候,首先要看商标局的具体通知,是以绝对理由驳回还是相对理由驳回,以此进行驳回复审。绝对理由驳回主要是因商标违反了《商标法》中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长治商标注册的规定,主要是《商标法》中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这些规定,也称作驳回商标申请注册的“绝对理由”,违反禁止性规定的,理应驳回。如果说对该驳回理由不服,想要进行驳回复审的话就要进行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直接论证:申请人能够将申请商标的情形归因至《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规定的审查原则的例外情形;间接论证:申请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在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日前,长期将其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申请商标与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很强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代的就是其使用人的商品,该标志事实上已经发挥出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相对理由驳回主要是与在先商标权发生冲突。所谓的与在先商标发生冲突,就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这个因素也称驳回的“相对理由”其中,同一种商品(服务)指名称相同或者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服务);例如,国内很多厂家生产的“儿童早教机”,“电脑发声图书阅读器”等,就属于不同名称但指同一事物。类似商品(服务)指在功能用途、原料、销售等方面具有大致相似特征的商品(服务),例如,长袖T恤和短袖T恤;相同用途、相同功能的商品(服务)可能类似,例如,医用营养品和保健品相同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听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产生误导的商标。例如,凤凰牌自行车商标中凤凰图案的尾巴上的羽毛是十二根,如果只是把羽毛改成十一根或十三根,其他不变,那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难以区分的,是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近似商标指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或声音等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意义或排列顺序以及整体上虽有一定区别,但是容易产生混淆的商标。例如,发音相似的丰泽园和丰泽源,文字字型相似的ABC和ABG,文字含义相似的玫瑰花和玫瑰,监狱在实际审查中对商标的相同和相似判定的复杂性,就不一一列举详情可咨询我们。相对理由的驳回复审也包括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直接论证:论证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间接论证: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市场上长期共存在中国或外国市场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客观上已长期共存,能够起到区分各自商品来源的作用,相关公众并未因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共存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2)申请商标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3)存在有利的在先审查例在商标局或任何外国商标行政机关的审查实践中,存在与本案情况相似的在先审查例,在这些审查例中,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彼此共存的两注册商标之间的差别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之间的差别性质相同。

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有哪些?商标转让是长治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不管是对于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是有很大的优势,同时还能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但是商标转让也不一定能百分百成功,那么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有哪些呢?商标转让中的无效情况: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状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用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请求,或该注册商标接连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私行改动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商标在注册审核时是有官方备案的,如果在转让之后私自对商标的信息进行了改动,私行进行改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维护;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自行改动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改动手续的,注册人的称号、地址具有唯一性和断定性的特征,是断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改动;

4、对可能发生误认、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没有同时转让的。


 

版权所有: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