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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公证处

作者: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7 08:05:08

商标转让流程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该注册商标证书

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

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长治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

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商标转让需特殊材料

1、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2、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3、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近日,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门公司)再次赢得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制止了同业者侵犯红门公司商标权行为,不仅维护了品牌声誉,更保障了经销商和客户的根本利益。2017年底,红门公司针对河源市场反馈的河源市源城区红利通机电设备经营部(原河源市源城区红门开机电设备经营部,以下简称“红利通经营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展开调查,在收集固定证据后向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经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认定红利通经营部在其所销售的电动伸缩门产品上使用“红门开HGHTECH吉利来”商标侵害了红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使用包含“红门”字样的企业名称及在交易文书、宣传资料使用包含“红门”文字的内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判决红利通机电经营部向红门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0万元。判决书红门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此次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获得胜诉,是对“红门”商业标识的知名度及红门公司维权工作的又一次肯定。红门公司将继续打击市场上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长治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所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无效宣告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三、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主要程序

1、申请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请书件后,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在申请书中声明,且应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2、如果申请书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查后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自受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经过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宣告无效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5、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中文、英文、LOGO分开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作为三个独立的商标分别提交申请,即三个长治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中文、英文、LOGO组合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按照中文+英文+LOGO、中文+英文、中文+LOGO、英文+LOGO等组合方式,作为一个整体提交申请,即一个商标注册申请。

三、商标分开注册的优缺点:(一)优点:1、商标通过率高:独立申请,独立审查,中文能否通过,不影响英文或LOGO能否通过。2、保护力度大:商标越简单,显著性、区别性越强,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容易,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低,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高。3、使用非常灵活:可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也可与其他任意的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任意搭配使用,形式不受限制。(二)缺点:因为申请个数多,注册费用高。

四、商标组合注册的优缺点:(一)优点:因为申请个数少,注册费用低。(二)缺点:1、商标通过率低:因为组合商标要素较多(中文、英文、LOGO),而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是中文与中文进行对比,英文与英文进行对比,LOGO与LOGO进行对比,因此,一旦中文(或英文、或LOGO)遇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哪怕英文、LOGO(或中文)没有相同或近似在先,组合商标会作为一个整体被驳回。2、保护力度小:商标组合要素多,显著性、区别性差,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难,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高,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低。3、使用不灵活:组合注册的商标依据法律规定在实际使用中,只能整体放大或缩小使用,不得将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否则属于不规范使用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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