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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个人商标转让需避开的雷区

作者: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16 08:52:21

平顺个人商标转让是一个涉及法律和商业权益的重要过程,双方在转让过程中必须谨慎行事,避开以下长治商标注册代理提示的雷区。

一、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转让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了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其他商标,这些商标在转让时必须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否则,商标局将不予核准转让申请。因此,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前,必须仔细核查转让人在类似商品上的商标注册情况,确保所有相关商标一并转让。

二、未征得被许可人同意的转让

如果转让的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许可合同在有效期内,那么转让人在转让商标时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将侵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导致转让无效。因此,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前,必须明确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并征得被许可人的书面同意。

三、商标存在权利负担

商标在转让前可能存在质押、抵押等权利负担。这些权利负担会限制商标的转让和使用。因此,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前,必须仔细核查商标的权利状态,确保商标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如果存在权利负担,双方必须协商解决方案,以确保转让的顺利进行。

四、未保证商品质量

商标是商品质量和信誉的象征。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必须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如果受让人未能履行这一义务,不仅会影响商标的声誉和价值,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消费者投诉。因此,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时,必须明确商品质量保证条款,确保受让方能够切实履行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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